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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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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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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费:指总部提供给专卖店经营中的服务费用(包括:免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、授权、经营指导、退换货等等综合服务),不予返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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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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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版包饰专卖店连锁经营,合同有效期一年,合同期满后,若续约可向总部提出申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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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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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批进货说明:根据合作商及专卖店客户实际情况递增式进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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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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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巴比尼曼韩版包饰”专卖店的滞销产品在无破坏、无污染及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前提下,以当批进货量30%予以退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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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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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进货、物流配送:
1).物流部根据区域消费水平和习惯,比照类似条件的门店提供初次进货单样本,各门店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,灵活选择配货。
2).对无从业经验、对当地市场把握不准的门店,由物流部配货师按要求配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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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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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比尼曼韩版包饰专卖店销售返利根据与总部签订《合作协议》条款执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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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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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比尼曼韩版包饰供货价说明:合作商及专卖店供货价格,请先于网站申请注册成为高级会员或请洽巴比尼曼国内事业部。 |